依申请公开
关于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5-27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根据《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绵阳调查队组建方案〉的通知》(绵委〔200852 号)的规定: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是政府统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抽样调查的主体单位,除承接原三支调查队的全部职能外,增加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重要信息的调查任务,其调查的经济总量占全市GDP 40%左右,同时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统计调查。

2017年重点工作有:一是居民调查,即城乡居民收入、支出及消费状况调查、农民工市民化动态监测调查;二是农业调查,即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业产品产量、粮食产量大县监测、农村贫困县监测、畜牧业产品产量和农业增加值核算、农作物遥感测量等农业生产调查;三是价格调查,即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各类价格调查;四是规模(资质、限额)以下企业和投资调查,即规模以下工业、商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业和投资建筑业、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五是参与文明城市测评、市政府绩效管理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行风政风等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专项调查;六是参与国情国力调查。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收入预算总额为466.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6.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7万元。

截止20168月末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固定资产总额 64.02  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居民调查、农业调查、价格调查、规模(资质、限额)以下企业和投资调查、文明城市测评等专项调查和民情民意调查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村调查专项经费、企业调查专项经费、样本轮换调查记账补贴及记账员调查员培训费、城镇住户调查记账补助及辅助调查员工资、调查账本资料印刷费、发展软环境既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文明城市指数测评、民情民意专项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调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等支出。

 附件:2017年绵阳调查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1189066.doc